专利权的转让程序是什么?
涉外专利权转让的条件: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4条规定: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准。
根据《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
待转让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涉及禁止类技术予以禁止,不得转让;
待转让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涉及限制类技术,当事人应当按照《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技术出口审批手续;
获得批准的,当事人凭《技术出口许可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待转让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涉及自由类技术,当事人应当按照《技术出口管理条例》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技术出口登记手续;
经登记的,当事人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一、技术合同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完整的书面合同文本和有关附件。
合同文本可以采用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监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
2、有关机关批准的文件和证照
(1)列入国家计划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的重要科技项目订立的合同,应提交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机关批准的文件;
(2)内容涉及国家安全或者至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技术合同,应提交由核密级的机关批准的文件;
(3)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权,专利申请权的合同,应提交其上级主管机关批准的文件;
(4)涉及易燃、易爆、高压、高空、剧毒、建筑、医药、卫生、放射性等高度危险或者涉及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项目的合同,应提交有关管理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证照。
3、个人就非专利技术转让订立的合同,应提交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确认非职务技术成果的证明。
4、委托代理人订立的合同申请认定登记,应提交委托书复印件。
二、需要对引进技术合同备案吗
在我国引进技术合同需要办理备案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对属于自由进口的技术,实行合同登记管理。
进口属于自由进口的技术,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不以登记为合同生效的条件。
第十八条进口属于自由进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技术进口合同登记申请书;
(二)技术进口合同副本;
(三)签约双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
第十九条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技术进口合同进行登记,颁发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
第二十条申请人凭技术进口许可证或者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办理外汇、银行、税务、海关等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经许可或者登记的技术进口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办理许可或者登记手续。
经许可或者登记的技术进口合同终止的,应当及时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