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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幼儿园因病缺课登记、追 踪制度及登记表

2024-07-16 来源:华佗健康网



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一、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应由家长向班主任提出请假,因病请假要出具医院证明。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由家长及时向班主任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

二、各班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关注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课的同学,应问明病因,填写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及时交由校(园)医(保健老师)。

三、校(园)医(保健老师)对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进行汇总、分析,若发现聚集性情况,应及时向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四、校医(保健老师)要在24小时内将学生因病缺课的信息上报“深圳市学生健康监测信息系统”(托幼机构暂不需要)。

五、班主任要协助校(园)医(保健老师),对该班因病缺课的学生的病情和转归进行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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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

XX学校(幼儿园)因病缺课、追踪记录表(班主任或园医用)

班别:

;应到:

人;实到:

人;缺课:

人,其中因病缺课

记录人:

日期:



姓名



家庭地址

家长电话

缺勤原因
(描述症状、就诊记录)

发病时间

离校时间

跟踪情况

追踪人


































注:1.学生缺课原因的首次追踪由班主任执行;

2.班主任每天如无发现学生缺课情况,班主任必须实行“零”报告,向校医室(保健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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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校(幼儿园)因病缺课、追踪记录汇总表(校(园)医用)


姓名




家庭地址

家长电话

缺勤原因
(描述症状、就诊记录)

发病时间

离校时间

跟踪情况

返校时间

追踪人








































注:1.校(园)医每天及时汇总本表;

2.班主任协助因病缺课学生后续的追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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