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学生会值班制度(试行)
海南大学应用科技学院(儋州校区)
团委学生会值班制度
为确保团委学生会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高效性,保证各项工
作能够顺利进行,同时为了规范值班人员的行为,维护团委学生会的形象,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章 值班总则
第一条 值班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团委学生会办公室。 第二条 值班时间:周一至周日 中午12:10-13:10 下午 17:00-18:30 晚上 22:10-23:00
第三条 值班人员:团委学生会所有成员,具体排班以学生会办公室安排为主。
第二章 值班细则
第四条 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如实填写签到表,不得代签或随便变动值班时间,换班或替班须在签到表备注栏注明,否则视为缺勤处理。不得请非团学工作人员值班。
第五条 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或早退,有特殊原因者须提前向主席团请假,并向组织部提交请假条。因上课原因以及团委学生会公事迟到或早退者需在签到表备注栏注明。
第六条 值班人员需注意个人仪容,不准穿球服、背心、班服、未过膝短裤、拖鞋等非正式服装。
第七条 值班人员需注意个人形象,不得在办公室内及办公室附近吸烟、喝酒,不得在办公室内吃东西、喝含酒精饮料。
第八条 值班期间要求佩戴工作证,特殊情况下须穿工作服。 第九条 值班人员不得在办公室内嬉戏、打闹、大声喧哗。 第十条 值班期间如需外出须在签到表备注栏标注,且保证办公室留有值班人员。
第十一条 值班人员接受的文件、信息必须通知当事人或部门。 第十二条 在值班期间因值班人员疏忽失职丢失物品或由于未追回外借物品,所造成损失由全体值班人员平均承担。
第十三条 维护办公室正常工作环境,不带无故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室。
第十四条 妥善保管办公室钥匙,不得私自外借,若遗失迅速向办公室报告。
第十五条 端正态度、不卑不亢,微笑面对每一位来访者,积极为其服务。
第十六条 值班结束时,所有值班人员打扫办公室、整理文件、整理桌椅、倒垃圾,保证办公室清洁整齐无异味。离开办公室时,切断电源,锁好门窗。
第三章 值班人员权利
第十七条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可在办公室内自习看书。 第十八条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可阅读办公室内存放的团委学生会各项资料。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值班人员须认真执行此制度,主席团及组织部将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于违反此制度者将予以惩罚,详情参见《海南大学应用科技学院(儋州校区)团委学生会奖惩制度》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海南大学应用科技学院(儋州校区)团委学生会所有。
海南大学应用科技学院(儋州校区)团委学生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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