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七月起诉离婚,没判离,满一年后,2021年七月二次起诉是不是就符合民法典满一年判离的标准
2022-05-24
来源:华佗健康网
您好,谢邀。
因为民法典是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所以您2020年的诉讼无法适用21年的新法,可以考虑委托专业律师来打离婚诉讼,进而达到自己的诉求。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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