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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变化?

2024-03-20 来源:华佗健康网

追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包括个人数额在20万元以上、单位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个人涉及30户以上、单位涉及150户以上;个人给存款人造成1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单位给存款人造成5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法律分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遣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五十万元以上的。

拓展延伸

2021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罪标准是否有新的解释?

根据2021年的相关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罪标准确实有新的解释。新的解释主要围绕着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界定和刑事责任的认定进行了明确和细化。根据新的解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罪标准将更加严格,要求对涉案金额、非法吸收方式、犯罪主体的故意程度等因素进行全面综合考虑。此外,新的解释还强调了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重要性,对于严重侵害公众利益、破坏金融秩序的行为将予以更加严厉的惩罚。因此,对于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案件,必须按照新的解释进行审理和定罪。这一新的解释旨在更好地保护公众利益、维护金融秩序,提高社会公正和法治水平。

结语

在2021年的相关法律规定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罪标准得到了明确和细化。新的解释要求对涉案金额、非法吸收方式、犯罪主体的故意程度等因素进行全面综合考虑,使定罪标准更加严格。此外,新的解释强调了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重要性,对于严重侵害公众利益、破坏金融秩序的行为将予以更加严厉的惩罚。因此,在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案件中,必须按照新的解释进行审理和定罪,以保护公众利益、维护金融秩序,提高社会公正和法治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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