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车间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并签订如下合同:
一.厂房租赁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厂房类型为_______________结构。
二.厂房的日期和厂房的租赁期限
1.厂房的租赁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始。工厂的租期为___年。
2.工厂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的工厂,乙方应按期归还。租赁一年后,乙方需要继续租赁或提前终止合同厂房的,应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终止合同。
三.租金和保证金的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厂房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先交后租。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合同即生效。承租人应支付厂房一期租赁的第一季度租金。每季度到期前15天内依次支付。
四.其他费用
1.在厂房租赁期内,乙方应承担使用厂房所产生的水、电、气、电话等通讯费用,并在收到发票或发票后三日内支付。由于电价损失,甲方向乙方收取电费时,将按照国家标准加价人民币/千瓦时。水费是/立方米。
2.厂房租赁期间,乙方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护责任
1.在厂房租赁期间,如乙方发现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有缺陷,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天内进行维修。逾期不进行维修的,乙方可以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在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和爱护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造成厂房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坏或故障,乙方应负责维修。如乙方拒绝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厂房租赁期间,甲方应确保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在检查和维护设备时,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在检查和维护期间,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工厂的影响。
4.乙方如需装修或增加附属设施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如按规定需要相关部门审批,甲方应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工厂的转租和返还
1.如乙方在租赁期内将厂房转租,应事先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乙方擅自转租厂房,甲方将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工厂归还时,应正常使用。
七.工厂租赁期间的'其他相关协议
1.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在租赁期内,甲方有权监督和协助乙方进行消防、安全和卫生工作。
3.厂房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和市政府搬迁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内,乙方可根据自身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损坏原房屋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届满后乙方不再承担费用的,甲方不予补偿。
5.在厂房的租赁期内,乙方应支付租金和所有其他应及时支付的费用。拖欠不满一个月的,甲方有权增加5%的滞纳金,并终止厂房租赁协议。
6.厂房租赁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该房屋,乙方有优先权;期满未出租的,乙方应按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租赁一年后,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并在一个月内腾空房子。
2.在厂房租赁期间,甲方应承担因产权证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损失的一切赔偿责任。
3.厂房租赁合同签订后企业名称变更的,可由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厂房租赁合同条款不变,执行至合同期满。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依法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人: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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