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呼和浩特2月25日电 (刘艺琳、实习生吴子瑄)2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家庭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在呼和浩特召开,自治区人民政府妇儿工委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王芳同志作主题发布,对条例的制定历程和近年来工作展开情况进行介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人大、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卫健委有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据悉,内蒙古自治区参考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了解不同层面群众真实需求的基础上,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教育厅、民政厅、卫生健康委等多个部门沟通协调、交换意见,并通过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召开专家座谈会等方式,最终形成了《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后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初审,于2022年12月27日第39次会议二审后全票通过。《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共六章五十三条,是一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从自治区区情实际出发,夯实家庭教育责任,强化家庭教育支持,推动家庭教育创新发展的一部重要法规。既是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完善和补充,也是对内蒙古家庭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积极回应。

王芳强调,自治区妇联代表和维护全区妇女权益、推动妇女发展、促进男女平等,和教育部门一起承担家庭教育工作的日常事务。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重视家庭教育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近年来,全区各级妇联组织认真履行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呼和浩特,聚焦立德树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在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机制,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网络,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从养成教育入手,帮助孩子扣好第一粒扣子,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依法履责促进家庭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大厦之城,非一木之材也;大海之阔,非一流之归也。《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工作的开展由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呼和浩特家庭教育指导师,教育、妇联共同牵头,文明办、民政厅、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共同参与,实现了家庭教育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家庭教育的政策法规更加明确、家庭教育的核心内容更加突出、家庭教育的指导服务更加专业、家庭教育公共服务网络越织越密的五大成效,让家庭教育更加社会化、法制化、公益化、专业化、网络化,为家长赋能,为孩子护航。

下一步,自治区人民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和全区各级妇联组织将进一步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条例》,重点抓好认真落实家庭教育根本任务、用心推动家庭教育政策法规落细落实、推动建设普惠型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全力打造专业化家庭教育支持系统、不断完善精准化家庭教育服务体制、牵头构建全链条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六项工作,汇聚各方力量参与家庭教育呼和浩特家庭教育指导师,推动家庭教育工作创新展开。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邸星,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二级巡视员张艳玲,自治区教育厅二级巡视员张润厚,自治区民政厅二级巡视员邢岗,自治区文明办未成年人精神文明建设处副处长武平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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