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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购置税减免政策

2020-11-23 来源:华佗健康网

2022年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规定如下:
1、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规定:
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1)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2)单车价格,以车辆购置税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准;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3)乘用车排量、座位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电子信息或者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电子信息所载的排量、额定载客(人)数确定。
2、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规定:
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1)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2)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3)2022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按照本公告继续适用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4)关于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规定:
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续驶里程应满足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不低于43公里;
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电量保持模式试验的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119578-2021)中车型对应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应当小于70%;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的电能消耗量应小于电能消耗量目标值的135%。按整备质量(m,kg)的不同,百公里电能消耗量目标值(Y)应满足以下要求:m小于等于1000时,Y=0.0112乘m+0.4;m大于1000小于等于1600时,Y=0.0078乘m+3.8;m大于1600时,Y=0.0048乘m+8.60。
法律依据:
《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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